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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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以下是潇洒范文勤劳的小编帮大家收集整理的10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的相关范文,欢迎参考。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劳动纪律,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今后将依照以此办法对员工全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员工安全生产及全年出勤奖励在每年年终(按阴历)统一发放。考核办法:

1.若全年内发生1次工伤事故扣发全年奖励的50%;若发生2次以上工伤事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2.对无故旷工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3.全年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者(含5天),扣发当年奖励的50%;超过10天者(含10天),扣发当年全部奖励。

4.在上班时间若发现违纪现象,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二

为了考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及安全工作绩效,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安全职责制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任考核组长,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考评。

2、采取会议评议办法,对各部室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及安全生产进行全面评议,将评议结果填入“安全职责考核表”中,带给给主管领导,作为年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资料

以公司2009年[安]字03号文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为主要考核依据。

三、会议管理

1、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履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适宜性评价,实施状况及需要更新和完善的资料。

3、考核资料均以文字表述形式进行评定。

四、考核范围

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签订人,各职能部室的主要职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三

一、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三、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当地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

四、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制订详细的方案,辖区内安全生产的'全面检查由党委、政府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一般由其主管部门组织。

五、安全生产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重点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潜在隐患。

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下达整改文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查整改。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宜昌市和枝江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安福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镇安委会)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安福寺镇辖区内的镇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各村(场)居委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

4、认真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中的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

5、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6、每季度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登记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出现事故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配合镇安委会严查各类重特大事故及各类死亡事故,确保事故结案率达100%。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9、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会议及工作记录、隐患登记、隐患整改销号等档案资料整理归类齐全。

10、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包括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村道路交通、农民建房、各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各类事故发生起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不突破控制指标。

11、认真完成镇政府部置的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1、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年终将由镇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年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当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过行业规定标准的、发生非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万元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具有其中一项者,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2、年终考核为镇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考核在100分的,由镇政府对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由镇政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和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于本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以下简称“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领导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资料

第四条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主要资料是:考核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状况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落实状况;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基础工作开展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状况;所属各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隶属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是:

(一)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部署是否得力;

(三)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四)有无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构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有无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整改;

(六)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七)有无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登记工作;

(八)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考核。

第七条企业和职责人的考核,分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第八条自评考核每年一次。所属企业及职责人应认真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考核,填写自评考核表,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委办于次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被考核的企业和职责人自评考核表的初审工作,并报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对企业及职责人的组织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但对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考核,任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安委办提出年度组织考核计划,报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集团有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考核采取听、查、访、问、抽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字、数据材料、会议记录等;召开座谈会或询问有关问题,或抽查基层单位。透过以上工作,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提出评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企业和职责人具体考核细则在年度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通知一起下发)。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核评分时,单项扣分可至零,不计负分。

第十四条安委办在组织初步考核后,经评估程序和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和被考核职责人。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评价所属各企业和职责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资料及评先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的企业及职责人,集团公司予以奖励,并按《安全生产职责书》有关规定予以兑现。

第十七条对考� 凡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将追究该企业主要领导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被考核的企业和负责人弄虚作假,带给假状况、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十九条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二十条所属各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其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七

一、乡镇主要领导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对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签定责任状,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八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异常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篇九

一、职责

1、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生产技术主管领导职责;

2、在组织编制或修订技术或工艺规程时,必须贴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进取采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轻劳动强度,减少职业伤害。

二、目标

1、重伤、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火灾发生率为0;

2、重大设备事故为0;

3、轻伤事故每年控制在2起以内(含2起);

4、事故隐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98%;

5、安全生产职责事故为0;

三、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职责制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四、说明

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总工程师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总经理年终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十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况。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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